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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女子涉嫌迷杀新郎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30 金羊网-新快报

  目标疑为获取丈夫40万意外险,当庭翻供哭闹“公堂”

  新快报讯据《京华时报》报道,2006年1月3日晚,北京顺义区高丽营镇四村的一间新房内燃起大火,消防员在火场内发现了新郎王秀亮的尸体。警方调查发现,王秀亮并非死于大火,而是被人谋杀,其血中含有大量安定成分。此后,新娘高艳荣被逮捕。2007年1月10日,被控故意杀人罪和放火罪的高艳荣在二中院受审。高艳荣当庭翻供,否认杀人放火,又哭又闹。

  女子被控杀夫焚尸

  前天上午9时40分,一副哭相的高艳荣被带进法庭,但面对媒体的镜头,高艳荣迅速平静了下来。高艳荣34岁,是高丽营镇四村农民,曾是保险业务员。她和王秀亮于2005年9月登记结婚,并计划于当年国庆举行婚礼,但因王秀亮一时凑不出彩礼钱,婚礼一拖再拖,最终定在2006年1月15日举行。事发当晚,王秀亮在租住的房里布置新房。

  据检方指控,去年1月3日晚10时,高艳荣因经济问题与王秀亮发生口角后,将含有安定成分的药片放入王秀亮的茶杯,趁其昏睡之机用锤子将王秀亮砸死。为焚尸灭迹,高艳荣又将屋内的床单点燃,致使房屋被烧毁。检察官认为,高艳荣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当庭翻供哭闹法庭

  “不属实,完全不属实。”面对指控,高艳荣推翻了在公安机关作的有罪供述。

  高艳荣说,2004年,她和前夫离婚后与王秀亮相识,并登记结婚,在她的介绍下,王秀亮还上了40万元的人身意外险,受益人一栏被她添上了自己的名字。“你有情人的事情你丈夫知道么?”就在高艳荣反复强调夫妻感情很好的时候,检察官突然发问。“不知道。”高艳荣小声说,她离婚后就有了一个大自己十几岁的情人。高艳荣说,对方有家室,还有亲戚关系,所以她打算与王秀亮结婚后,就不再和情人接触。但她的情人却证实,高艳荣在登记结婚后,他们仍保持接触,甚至在王秀亮刚死时,他们还发生过性关系。此时高艳荣已怀孕,后因是宫外孕,高艳荣在看守所里打掉了胎儿。

  证据表明高有嫌疑

  据尸检报告显示:王秀亮死于被钝器击打头部致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死亡时间在发生火灾之前,即王秀亮为被人杀死后焚尸。同时,火灾鉴定报告结论为:人为放火!且现场勘验笔录证实,案发现场除高艳荣外,没有外人进去过,也无任何可疑痕迹。

  检察官认为,意外险和情人一事证明高艳荣有作案动机,案发当天她又是最后一个与死者在一起的人,有作案时间。一系列均指向她就是杀死丈夫的唯一嫌疑人。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倩茹/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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