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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首现年入12万自报个税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42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郑友贤

  本报讯 昨日,厦门一大型国企从事财务工作的罗先生来到厦门市地税局直征局办税服务中心,自行申报了2006年度年个人所得。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出台后,厦门市首个主动到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年所得超12万元以上的纳税个人。据统计,厦门年收入超12万元的,估计有2万多人。

  昨日上午10时许,30岁的罗先生来到厦门市地税局纳税申报大厅,说明自己要办理年收入超12万元的纳税申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罗先生就办理完纳税申报手续。罗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在单位从事财务工作,与税务部门打交道比较多,对税务政策也比较关注,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出台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市民,要到地税局办理纳税申报,自己也留意这个事情,去年自己收入超过12万元,所以就过来办理手续。

  “虽然我的收入在单位都已扣缴个税,这次办理纳税申报不需要再缴税,但办理这个手续有利于提高自己的纳税意识。”罗先生坦率地说,自己曾被公派到境外工作,当地公民纳税意识都很强,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

  厦门市地税局的有关负责人说,自行申报纳税人可以选择采用办税服务窗口申报或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纳税申报。对需要办理补(退)税的纳税人统一要求到办税服务窗口办理自行纳税申报,对不需要办理补(退)税的纳税人原则上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办理自行纳税申报,个别不具备条件的也可向所在地办税服务窗口自行纳税申报。

  而采用网上申报的纳税人,要先办理网上自行申报用户的“认定”。厦门市地税局相关人员说,从2007年1月16日起,纳税人可以到主管税务分局或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网上自行申报功能开通手续。工作人员审核相关材料后,就会为纳税人开通网上自行申报功能。而正式的网上申报,从2007年3月1日起才能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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