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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把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纳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42 国际在线

  10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向媒体发布《关于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4月1日起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纳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肝移植和造血干细胞移植成为日渐成熟的诊疗技术,参保人员对将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要求越来越强烈,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屡有提案、建议涉及此问题。

  医保处的工作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发现,北京有十几家医院在开展肝移植手术治疗,患者中北京人达到400人左右,肝移植手术费一般在20万到25万元之间。术后第一年抗排异治疗费要4万到5万元,维持治疗中的抗排异治疗费在2万到3万元。同时有些患者还需要服抗病毒药物,总体上讲,个人医疗费负担较重,个人和家庭难以承受。

  医保处负责人还表示,今年4月1日起还将同时下调灵活就业人员的医保缴费基数,减轻其参保缴费负担。

  据介绍,截至2006年12月,北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人数已达到55.66万人。由于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较快,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水平也随之增长,从千元左右增长到2006年的2297元。"在这部分灵活就业人员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国有企业下岗或无工作人员,个人缴费负担较重,一些人甚至缴不起费,享受不到应有的保障。" 医保处负责人说,从今年4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数额由按职工平均工资的7%,调整为按职工平均工资70%的7%。

  据测算,这样一来至少使北京市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少缴2个亿的实惠。(张淼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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