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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昨提交复检复议申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43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黄国华

  本报讯 公务员考试,综合分数第一名,但人事部门组织的两次体检认定考生患乙肝“小三阳”,而考生本人多次送检却是体检合格(详见本报昨日A15版报道)。备受困扰的小郭昨日正式向漳州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提出书面复议申请,请求再给一次复检机会,且到检验标准更加精确的医院去检查。

  为了说明去年秋季漳州公务员考试体检是在严格程序中进行,不存在暗箱操作可能,漳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全过程:第一次体检是去年11月30日,全市150多名入围考生参加,漳州市区的多家医院中,随机抽中的是芗城医院。第二次复检,考虑到第一次体检不合格考生在市区医院熟悉的人可能比较多,如是确定了较远的南靖、诏安、平和、云霄等5家县级医院作为候选,最后抽中平和县医院。当时拉着这些考生出发,参检人员也不知要前往哪家医院。

  该局公务员管理科负责人介绍,组织人事部门两次体检,都表明小郭患有“小三阳”或感染乙肝病毒。而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二十六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故按初检、复检结果,小郭应该不能录用。

  记者了解到,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委组织部的有关部门,昨日接受了小郭复议申请书,由于以前没有遇到这种先例,他们同时表示:能不能再给小郭一次复检机会,需要公务员招考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才能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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