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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将建个人信用数据库记录市民信用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44 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 (记者祖春玲) 信用数据库,就像个人档案一样记录个人信用行为。为推进个人信用建设,合肥、芜湖等中心城市将率先建立起个人信用数据库。据了解,为规范信用建设,发改委“十一五”立法规划已计划于2008年颁布《安徽省个人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个人信用建设是项庞大的工程,可能要经过几代人才能完善。”省发改委财金处处长汪中林介绍。2007年,我省将开展个人征信制度的政策研究,推动个人征信体系的立法工作,按照计划,2008年有望颁布《安徽省个人信息征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据悉,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已经启动,截至目前,省联合征信已汇集110多万城镇居民的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部门也正积极利用“金关”、“金税”、“金卡”、“金盾”等网络系统,不断加快个人征信制度建设。2007年,我省将依托金融部门的个人征信系统、中介机构、特种行业从业人员的信用数据库,以居民个人身份证号码为标识,归集整合电信等公用事业部门以及金融、税务、司法、民政等政府部门掌握的个人社会及金融信用信息,在合肥、

芜湖等中心城市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数据库,实现个人信用信息发布、查询、咨询的社会化。“个人信用数据库就像档案一样,如果你信用方面有劣迹都会一笔笔记录,其评定结果将能规范个人经济行为,比如信用不好的市民银行贷款的数额可能会受到限制。”

  此外,针对信用消费重点人群,将实施“市民卡信用信息工程”,在全省大中城市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建立统一格式和标准的个人“信用身份证”,记录终身信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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