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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丰泽今起禁燃烟花爆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09:54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罗谦

  ●来源:泉州市政府

  ●看点:昨日,泉州市政府发出通告,2007年春节期间(1月12日至3月12日)禁止在鲤城区、丰泽区全境和经济开发区所辖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据了解,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等特殊情况要在禁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须经市政府批准,按指定地点、时间燃放。在上述范围内违禁燃放者给予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法治安管理行为的,处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市民可拨22180500或22180303举报,对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的举报人给予200元奖励,举报人可直接到案发所在街道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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