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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探索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思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2日18:54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 韩洁)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易纲12日指出,采取从统账结合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与完全基金积累制结合过渡的“转型名义账户制”将是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新思路。

  由易纲率领北京大学中国社会保障体制改革课题组共同完成的“转型名义账户制——中国养老保障体系改革思路”研究项目成果12日在北京举行的公共预算国际研讨会上正式发布。

  易纲说,“转型名义账户制”养老保险制度为社会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和自愿养老保险相结合的“三支柱”模式。与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比,改革思路的变化体现在用低水平、全国统一的补给制代替原来的现收现付制度,用以名义账户制向完全积累制逐步过渡的思路取代原来的部分积累制。

  中国在1997年明确了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筹资模式从现收现付变为部分积累、支付模式从收益确定型变为缴费确定型、资金来源从完全由财政拨款变为由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

  然而,这一社会统筹与个人积累相结合的庞大制度在执行中却产生很多问题。一方面,用于当代支付的社会统筹

养老金逐年入不敷出,导致以未来积累为目标的个人养老金账户长期被占,个人账户有名无实;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对社保资金的超强垄断,不但造成过往社保制度的低效,也加大了腐败风险。

  根据改革新思路,构成“转型名义账户制”的三大支柱中,社会基本养老金将实行全国统一、较低水平的补给制,取消“地区差”,体现了向贫困地区倾斜、富裕地区补贴贫困地区的再分配效应。由于实行补给制,当个人账户所能支付的养老金不足250元/人月时,政府将按照250元的标准进行差额补贴,财政负担也减小。此外,个人账户采用名义账户和基金积累式账户以一定比例相结合的形式,设定一定参数,使名义账户的比重不断下降,基金积累式账户的比例不断上升,最终过渡到完全基金积累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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