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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少年结伴“闯江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0:3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8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一心想试试“闯江湖”的滋味,便聚集在一起,靠偷、抢来“玩刺激”。这8个自认为“活得潇洒”的孩子,日前终于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分别被合肥市包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八个月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

  16岁的夏某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人,而跟着其“混”的其他7个人,年龄均和其相仿。据了解,这几个少年大都是因同学关系或上网而相互认识,并最终或因家庭原因、或因自制力差,而一步步的走向犯罪道路的。他们所谓的“闯江湖”,实际上就是先盗窃、抢劫,然后把这些钱物消费掉。经法院审理查明,夏某等人在2005年11月至2006年案发时,共作案13起,其中有2次动用“武力”,致使受害人受伤。

  在庭审中,合肥市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员当庭宣读了对此案的社会调查。该份深入涉案人员的成长环境而得出的调查结论显示,这8名青少年的家庭大都是残缺的,或缺少父母关爱、或父母常年在外缺少管教。案发后,这些心智尚未成熟的少年,也对自己的一时失足深深懊悔。

  (本报记者 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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