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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民警旁听疑犯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00 新京报

  今年起,承办案件主办民警与协办民警、预审民警必须到庭旁听

  

执法民警旁听疑犯庭审

  昨日,东城法院审判厅,150名着装民警旁听案件审理。通讯员谭志勇摄

  本报讯(记者王姝)昨日9时30分,东城法院审判厅,“工艺品冒充文物诈骗案”嫌疑人朱友明、黄平华被带至被告席。几米之外,齐刷刷坐了150名着装民警,而坐在最前面的,正是该起案件的办案民警。

  昨日,北京警方“执法民警旁听法院庭审”活动正式开始。

  旁听后提交“办案自评”

  市公安局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北京警方将借助人民法院司法审判平台,要求执法民警旁听行政和刑事诉讼案件审理,“尤其是自己主办的案件,这是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的有效途径”。

  昨日,150名听审民警,均是治安警、刑警。自今年开始,承办庭审案件的北京各派出所、主办民警与协办民警、预审民警,开庭时必须到庭旁听;北京警方各分局主管办案的负责人,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一次;参与办案的刑侦、治安、预审、法制部门和基层派出所负责人,每年至少旁听庭审二次。

  除以上定量要求之外,市公安局法制办每年还将选出疑难、复杂或影响较大的刑事、行政案件各两件,要求各执法单位民警参加旁听。旁听后,每位民警都需对比案件庭审情况,写出书面办案自评。

  “分身术”导致证据无效

  “民警执法办案中不规范的问题,会在庭审中暴露出来;突出的执法问题,还会影响人民法院的裁判结果,这对旁听的办案民警会有触动作用”。该负责人表示,此前,一些民警办案存在程序性问题。

  受警力限制,有时民警不得不单独讯问嫌疑人,而按照法律要求,讯问时必须保证两名警察同时在场。因此,有的民警单独讯问完毕,就签上了另一并不在场的民警名字,导致同一人同一时间段,出现在两个不同的讯问现场,这种证据只能被法庭视为无效证据。

  他说,旁听方式,可以有效解决“分身”类问题,通过旁听公诉人和律师陈述、法官提问,民警能够迅速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昨日,一位旁听刑警表示,旁听虽然不是第一次,但着装集体参加,昨日还是第一次,“关注点跟原来不同。原来有点像看热闹,昨天考虑的都是这些证据如何采集,才能发挥出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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