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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彭泽 千套“移民房”成官员私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40 东南快报

  江西省彭泽县一些权力部门官员冒认受灾移民,侵占国家移民建镇专项资金近1600万元,县城近郊近千套“移民建镇房”竟成为官员私邸;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真正应该享受国家“移民建镇专项资金”的移民,所购领的移民建镇房不少却因为质量问题而无法入住。

  按中央财政划拨给彭泽县的1.4亿专项资金计算,除去位于县城里的900套“移民建镇房”,真实移民房应该还有6000多套。如果农民自建房,每户将获至少1.5万元的国家补贴。而记者所见这些房屋普遍采取统筹建房,每户建房成本不足1万元,则将有巨额资金流向不明。

  移民房成官员私邸

  2006年12月18日,走在彭泽县(属江西省九江市)街头,在由九江方向刚进县城的地方,有两个小区格外引人注目,它们就是被命名为“渊明湖小区”(为500套)和“钓鱼台小区”(为400套),分属彭泽县第三和第四批移民建镇小区。

  彭泽人恐怕很难忘却八年前那场百年不遇的洪涝灾害。由于毗邻长江和鄱阳湖,彭泽是受灾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不少地方都是一片泽国。也正因此,这里也是国家移民建镇的重点区域之一。

  彭泽县政府2006年工作报告显示,该县得到中央财政拨付的共计1.4亿元移民建镇专项资金,“十五”期间全部完成四期工程并验收合格。彭泽县建设局局长刘俊初告诉记者,四期移民建镇工程共有7000户移民受惠。

  不过,彭泽县某乡政府一位已卸任的主要领导向记者透露,位于县城的两个移民建镇小区居住的居民并非真移民,而是该县的县、镇(乡)、村一些通过“特殊手段”冒名顶替的“权力群体”,并声称移民房成为官员私邸在当地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

  记者调查还发现,真正符合条件的移民,即来自长江20米水位线下的移民,认购的集体统建移民建镇房均在乡下,很多房屋质量都很差,根本无法直接居住。

  据上述官员介绍,在第三期工程的“500户”中,80%是县乡村各级政府干部背景的住户,而第四期工程中的“400户”则以教师和生意人为主。

  上述官员透露:“(这12套)住房都是给特定官员的,一般人有钱也买不到。”

  目前,这两期“移民房”基本都已经入住。

  居住在渊明湖小区的黄先生承认,他并不是移民,而是靠一位政府官员的亲戚获得了此名额,以不到3万元拿到了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之后,他将这套房子以4万元卖出,又从另外一个亲戚手里买入了一套户型更好的房子。

  黄先生还告诉记者,他的亲戚也不是移民,同样是通过某乡政府官员关系,冒领了属于该乡的移民名额,并称这里的居民多半像他一样,不是移民名单中的移民。

  虚报名额与凭条领房

  由于投入资金巨大,国家对移民建镇宅基地从规划到分配和“以新退旧”的返还,实际都有明确的公开规定。当时,下发的《江西省平垸行洪退田还湖移民建镇若干规定》明确表示:移民宅基地分配应当公正、公平、公开。集镇、中心村地段较好的宅基地,可以依法向移民采取公开拍卖的方式提供。

  然而,上述官员指出,要在其中将移民指标调包,手法其实很简单。首先申请指标时虚报名额。他说,各县虚报指标数都已形成一种风气:实际只需五千,向上却报一万,这样即便经过层层审批,获批的也在8000左右,不管怎样都会多出大量的名额。这样,“多出大量名额也就不会存在霸占真正移民住房的问题。”

  其次,相关官员将属地内的名额转让给有私人关系的人或者自己,接着到移民建镇办公室以这个名额的原名字去开条子,居民可拿着移民建镇办公室的“条子”到开发商处去交款,房产商也仅凭“条子”办理购房手续。只不过,交款时的姓名就变成了买主的真实姓名。

  记者在一份私人转让协议上看到,这种转让根本无需任何房管部门的认定,也无需任何公证,只需双方手印即可。

  该官员说,能否拿到移民房,关键是要复制具备移民资格农民的身份证。各村的村干部到村里去“借”村民的身份证复印件,用复印件虚报指标人数并在移民办公室拿到“条子”。

  而实际当时大多数农民并不清楚自己的身份证拿了去用作什么,自己在“城里”竟然还有个房子的指标。一位村民林某告诉记者,“我当时以为是我自己在村里的这个房子要办什么手续,就把身份证给了他(指村支部书记)了,之后也一直不知道那个房子跟我有什么关系。”

  该村另一可享受移民建镇指标的农民孙某说,当时看到调查人员手里拿着县城里两个移民小区住户的名单非常吃惊,“我对我们村里的人都很熟了,村里竟然有几十人的名字在住户名单上,而我知道他们根本就没有在城里有房子的。”

  当地县公安局一位同志也表示,县城里的移民建镇工程从向国家申请指标,就开始作假,上下牵连的人不少,当时有群众举报后曾涉及相关调查,但最后也不了了之。

  被贱卖的真移民房

  刘俊初说,全县四期工程,只有第一期部分点是统筹建房,之后所有的房子都是农民自建,也就是说国家拨款每户至少1.5万元的补贴是直接发到农民本人的,对于自建房,没有列入监管范围。此外,由于他是从2002年才就任,而房子基本在此之前就建好了,所以不太清楚。

  然而,彭泽县湖西乡一名村民说,他们从未直接收到任何国家补贴,该乡全部都是统筹建房,房子质量相当差,要住进去之前都必须自己重新修补,现在其移民房连地都没填,也没有下水道。

  一份湖西乡某村的移民建房合同上显示,房屋总价格是2.1万元,其中1.5万是中央财政补贴,6000元是要求农民自己补交。另外,还有政府拨付的2500元/户的配套建设款不在此列。

  但据了解,由于部分农民不愿意补交6000元,或者不舍得离开自己在低洼地区刚建的新房,往往放弃了自己的移民指标。

  尚住在长江水位线以下的农民孙某说,“与其住在每天都有危险的所谓‘新房’,我情愿住在低洼区。”

  但据当地湖山村一位泥工介绍,该村建成的移民房按照当时的建筑材料价格,最多也就6000元,加上建筑费人工费之类的,最多也不超过1万元。也就是说其中至少有1万元的盈余。

  因此,也有很多人一开始不愿意购买这样的移民房。对于没有“推销”出去的移民房,村里采取的方案是,谁“外销”一套,就奖励500元现金。

  一位农场的村民鲍某就这样得到了湖山村村民张某及其儿子的两套移民房指标,用1万元将两户移民房买了下来,张某也因此得到了1000元奖励。

  尽管以如此低廉的价格买到总价值4.2万元的房子,但鲍某在看房后后悔了:“房子质量太差,我还不想要了”。

据《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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