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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规定乘客饮食将被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1:46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对于地铁公司的这项规定,不少市民表示不理解。

  近日,市民刘小姐在地铁站内等车时,注意到车站内张贴有相关告示,禁止乘客在站内饮食。她对此感到有些不解。11日,在地铁公司公布的《深圳地铁乘客守则》中,记者看到第21条规定,饮食、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都是“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责令清理,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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