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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铁禁止乘客车内饮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3:15 海峡都市报

  N南方

  本报讯 《深圳地铁乘客守则》规定,在地铁车站或列车上饮食,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违者由相关部门处以200元的罚款。对此,网友褒贬不一。有网友表示,市民出行,难免会带点零食或矿泉水,尤其是夏天,“不喝水怎么得了”。也有网友表示支持,认为在车厢里吃早餐、零食,味道不好,不利车厢整洁干净。对此,深圳地铁公司一位负责人解释称,此守则自2004年实施以来,并未因乘客饮食实施过处罚,只是在发现后劝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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