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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奶”竟用作店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5:30 深圳特区报

  “包二奶”竟用作店名

  上海一奶茶店被责令整改

  【本报讯】(记者马信芳)上海甜爱路上一家奶茶店为吸引顾客,竟使用“青蛙包二奶”作为店名。上海工商虹口分局昨经调查后已依法责令该店限期整改。

  据了解,这家新开奶茶店店主别出心裁用一个大青蛙卡通形象,外加非常惹眼的绿、黄、红三种颜色制作的“青蛙包二奶”5个大字作店名。对此,该店的一位女店员解释说,所谓“二奶”是指奶茶中含有鲜奶和炼乳两种奶制品,并没有别的意思。不过她也承认,这的确会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上海工商虹口分局认为,该店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七条规定,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店门口的相关户外广告牌被当场拆除,店内价目表和宣传品等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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