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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点点的吴辛被判二缓二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5:33 东亚经贸新闻

  新闻回放

  2003年6月14日凌晨,年仅19岁的吴辛从长春市社会福利院偷走一个婴儿给舅舅刘仁抚养,此后婴儿又被刘仁遗弃。三年后,吴辛在家中被抓,婴儿点点也被生父接回长春。

  东亚讯(记者 王春丽 王阳) 12日上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对吴辛一案作出判决,吴辛因犯有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案犯吴辛表示不上诉,并于昨日中午和父亲一起返回德惠。

  经过合议后,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认定吴辛犯有拐骗儿童罪,但因其有悔罪表现,没有前科劣迹,并且取得了婴儿生父的谅解,判处吴辛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吴辛的代理律师梁立国说,点点的生父曾表示,孩子既然已经找了回来,这几年又得到了很好的照顾,希望法院从轻判决吴辛,此前点点的养母也表达过此想法。

  昨日下午,记者拨通了吴辛父亲吴全的电话,吴全说,他到长春接吴辛,中午就回到了德惠,父子二人直接坐汽车去农村参加婚礼了。(本文除律师名外均为化名)《3岁女孩命运不该如此多舛》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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