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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湖北施行新规 举行价格听证前需公开成本监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6:47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柯锐报道:下月起,湖北省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制定将执行新方法,举行价格听证前,有关成本监审报告要提前向听证代表公开,相关单位和企业不能“捂着盖着”。

  昨日,省物价局印发《湖北省物价局定价成本监审工作规程》通知,决定自2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规定,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范围内及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商品和服务,均需要进行成本监审。凡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商品和服务,未经成本监审的,一律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需要举行价格听证的,相关成本监审报告应提前印发给听证代表。

  据了解,列入成本监审管理目录的,大多是关系群众生活的重要商品和服务领域。

  一旦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纳入成本监审后,经营者要及时提供定调价申请和相关材料。经营者如不能按规定提供所需资料,或提供虚假成本资料的,将不予实施成本监审或中止实施当次成本监审;另外,未经审核、批准的监审结论,一律不得作为定调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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