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官员任职公示 不应惜墨如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7:11 扬子晚报

  一个干部之所以得到提拔、任命,应该是因其“德能勤绩”出色。然而,在很多时候,被提拔者到底何德何能,例行公事的任职公文,并不能满足公众的知情权。以致有人为此纳闷:官员任职的“信息披露”,为啥比通缉犯的情况介绍还简单?神神秘秘、“惜墨如金”的做法,与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越来越不适应。公共信息要公开,是政府的承诺。其实,涉及官员的信息,更是公众关心的公共信息,如果连“公仆”的一些基本情况都不清楚,公众怎么监督?怎么知道用人是否公平公正?

  其实,对于官员的业绩表现,“百姓心中有杆秤”。公示业绩,不如公开程序、公开民意,进一步从制度上保障公众对“公仆”任用的参与权、“公仆”履职的监督权。

  君不见,一些出事的贪官,其劣迹丑行在民间早有“耳语”;一些德才平平者凭借“人脉关系”甚至干脆花钱买官而青云直上,其发迹秘密在坊间往往也不是秘密。如果真要让公众帮忙把关,避免提拔“带病”干部,避免“暗箱操作”带来用人腐败,并非没有办法:把部分的决定权交给公众、把最大的监督权交给公众、把完整的知情权交给公众,而不是走走样子,贴上一个接受过群众监督的“民意”标签。???? 卢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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