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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项举措严把土地“闸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7:55 大众网-大众日报

  ■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提高1倍

  ■用地超计划扣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

  ■房价过快上涨将减少土地供应量

  本报济南1月12日讯记者在今天召开的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我省将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分别提高1倍和2倍,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的城市供地量要减少,被征地农民利益将受到进一步保护。副省长孙守璞出席会议并讲话。

  今年的土地利用成本将大幅提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将分别提高1倍和2倍,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

  将建设占用未利用地纳入计划管理是今年土地管理的另一个重要变化。将加强对农用地转用规模、速度、结构的控制和引导,按实际建设用地数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凡建设用地超年度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计划指标,以此从总量上控制土地利用规模。同时,城市建设用地审批将由国务院分批次审批调整为每年由省政府汇总后一次性申报审批。

  为提高各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将建立实施节约集约用地的考核评价体系和管理办法,把节约集约用地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并与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挂钩,对擅自改变用途和开发利用强度、闲置等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引导各地从有求必应的“以地招商”转变为好中择优的“以地选商”。

  工业用地出让将继续受到严格监管。从今年开始,在对四类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拍挂出让的基础上,工业用地全面实行招拍挂出让。严格实行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对低于最低价标准出让的工业用地,或以各种形式给予补贴或返还的,将以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论处。

  继续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高档住房土地供应,停止别墅类房地产项目用地供应,适度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土地供应量。对一些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将通过减少土地供应量来调控。

  土地新政中将有更多的条款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利益。征地补偿标准将有提高,失地农民安置渠道更加多样;建立征地预付款和征地调节资金制度,确保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位。

  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同志介绍,今后,凡征地补偿不到位、社会保障工作不落实的将一律不予批准征地。耕地保护目标履行不合格的,要进行整改,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征地审批。为进一步深化征地制度改革,提高补偿标准,我省将制定《山东省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办法》,为被征地农民提供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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