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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急诊门诊病历应通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8:10 长江商报

  两会声音

  看一家医院得买一份病历,政协委员建议

  本报讯(记者 刘春燕)到医院看急诊,必须使用所就诊医院的病历,换家医院还要再买病历。昨日,市政协委员、武汉科技大学材冶学院副教授李立新建议,各医院急诊门诊病历应实行通用制。

  李立新介绍,使用通用的急诊门诊病历,就是患者只需在首次就诊的医院挂号并购买病历,以后到其他医院就诊不必重复购买病历。目前,沈阳、杭州、常州等地都已实行此举,颇受好评。

  李立新委员说,使用通用的急诊门诊病历,有四大优点:一是避免重复检查、重复用药,节省患者开支;二是避免医生漏诊和重复摸索用药,提高诊断的准确性,缩短疗程;三是不同医院的检查、诊断和治疗方案可以得到资源共享;四是通过通用病历间接规范医生的诊疗行为,因为考虑到自己的诊疗结果会受到下一家医院的“审核”,医生就会更加慎重。

  李立新建议,使用通用的急诊门诊病历,可由武汉市卫生局统一印制通用病历,并做出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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