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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慎烧了房房东告状房客跑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8:4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将自己的一套商品房出租给他人居住,房客在租房期间却不慎遗留火种并引发火灾。王女士的出租房被大火烧得面目全非,为讨回损失王女士将房客告上法庭。

  2005年11月,王女士通过上网登记将房屋出租给了秦某,并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对房屋内的家具、设施等在附件中均一一列明。一个半月之后,该房内突然起火,房内的装饰、家具、电器等设施均被烧毁。后经公安部门认定,火灾的原因是房间内遗留火种所致。看着房内狼藉一片,王女士将秦某告上苏州虎丘区法院。

  法院认为,秦某在租住房屋期间,因用火不慎,导致发生火灾,对此应承担赔偿责任。拿着法院的判决,王女士却高兴不起来,法院调查发现秦某目前已经下落不明,王女士拿不到赔偿金。

  作者:民邱 姚均祥/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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