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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黑客”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盗取网络游戏虚拟货币获利千余元

  据新华社电短短10天时间里多次盗取一公司7个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点卡卖钱,非法获利1300多元。这名网络“黑客”杨小珑近日被成都市锦江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据了解,被盗的是成都某信息技术公司主要销售网络游戏点卡。杨小珑来蓉后一直没有工作,一次上网无意中看到一张“如何窃取他人账户和密码”的贴子。经过多次试验,杨某终于监测到了终端其他计算机上传输的信息,获取了被盗公司的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和密码,并先后在该公司多个账户内用虚拟货币购买游戏点卡。之后,杨某又在网上公开叫卖自己的游戏点卡,获利1300多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小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杨是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没收其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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