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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地铁喝水罚两百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0:26 半岛都市报

  本报深圳讯《深圳地铁乘客守则》规定,在地铁车站内吃东西、喝水,这是一种“不文明行为”,还要被罚款200元。该规定近日引起深圳市民的质疑。很多市民对深圳地铁的“严厉”规定表示不理解,有人表示乘坐地铁外出,难免会带点零食和矿泉水,尤其是天热的时候口渴总要喝水,但这种“一刀切”的规定,很难让乘客接受,也很难执行。

  对此,深圳地铁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地铁是一个密闭的空间,饮食对环境破坏比较大。他说,到目前为止地铁公司曾经对在站内吸烟者进行过处罚,但对于饮食者只是进行劝阻,还没有真正罚过款。(徐维强)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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