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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电子客票金额将被罚款3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0:33 云南日报

  为保证电子客票的健康发展,受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民航总局和航空公司的委托,中国BSP代为制定的《关于对代理人违规使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处理办法》,从1月1日起开始执行。据此,东航将加强对电子客票销售代理人的管理。

  为解决电子客票报销凭证的问题,《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于2006年6月1日起试行。对规范电子客票的销售、提高公众对电子客票认知度和增加电子客票使用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少数代理人高额填开客票金额或使用假行程单等违规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规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按有关管理规定对已经查实的违规代理人进行处罚,航空公司还将对其进行以下处理:补齐票款差价后按客票公布票价的3倍收取罚款;代理人如在两周内未交付罚款,BSP办公室将在接航空公司书面通知后暂停向该代理人发放票证;违规情节严重者,将被停止BSP销售。代理人经后续整改、符合要求者,中国BSP办公室将恢复向其发放票证或BSP销售。根据《处理办法》要求,中国BSP将及时公布违规代理人名单,并定期报知中国民航总局。

  温馨提示

  购买电子客票最好到航空公司售票处或通过其他正规途径购票,应提供准确的姓名、证件号、联系方式。登录www.travelsky.com,输入电子客票票号,核对相关信息,即可实时验证电子客票的有效性。妥善保管好电子客票行程单及相关信息资料,真电子客票行程单右上角的印刷序号后4位和下方的验证码(CK)是一致的。

  (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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