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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十一五”确保开建一个核电站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0:56 台海网

  台海网1月13日讯 (记者 林芹) 我省“十一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昨日正式出台,记者从规划中了解到, “十一五”期间,惠安、宁德、福清、连江四个规划中的核电站将确保开建一个,争取国家支持开建第二个核电站。

  据了解,核电是我省电源结构调整的重点,是实现我省能源多元化战略和电力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惠安、宁德、福清、连江4个核电站目前均已完成规划选址并开展可行性研究,国家已把宁德核电项目列入“十一五”核电发展规划并同意开展前期工作,要求加快落实核电建设条件。根据省政府制订的计划,“十一五”我省要实现核电建设“保一争二”的目标,即确保开工建设一个核电站、争取国家支持开工建设第二个核电站,“十二五”建成投产,同时做好其它核电厂址的规划和保护等前期工作。

  同时,在电网建设方面,我省将开展向金门、马祖送电工程研究,重点建设十大电网工程,泉州 将建设泉州南、北间的第2输电通道(双回路),形成泉州-晋江-惠泉-泉州北-泉州的500千伏双回环网结构,开建泉州北变、惠泉变的550千伏的变电站工程。

  另悉,根据省政府制订的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79吨标准煤/万元,比2005年下降16%。煤电发电煤耗从“十五”末的350克/千瓦时下降到335克/千瓦时,省电网线损降到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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