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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购买有涉赃嫌疑的二手手机电脑将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1:10 青年时报

  今后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或电脑等商品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作详细记录。二手商品也必须在经验证后张贴统一的“登记标识”后才能“上市”。昨天,市公安局等部门联手对侵财销赃犯罪祭出重拳,凡是有收、销赃嫌疑且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者,将一律被刑事拘留。

  北京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昨天在“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加强行业管理动员部署大会”上指出,二手商品购销等特种行业必须建立验证登记制度。在收购物品时,经营者必须认真查验并登记出售、寄卖人的身份证信息,并在公安机关发放的“登记簿”中详细记录品牌、型号、惟一标识码、数量、价格等基本特征,详细登记出卖人、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物品来源去向等信息。

  同时,全市64个旧货市场必须建立治安办公室,拥有50个以上摊位的市场,一律配备身份证识别仪,并安装监控探头24小时监控,警方每月须最少检查1次监控录像。此外,全市旧货市场均被要求建立物品市场准入制度,市场内各摊位在查验出卖人身份证件和物品的合法来源证明后,填写交易登记单统一报送市场治安办公室,随后在旧货正面明显部位粘贴“登记标识”。未贴标识的,不得在市场内交易。

  警方表示,被被害人指认有收、销赃违法犯罪行为的,在住处、暂住地、经营场所等地发现具有涉赃嫌疑物品且不能说明来源和用途的,对有收、销赃嫌疑且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一律依法予以刑事拘留审查;对有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但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一律予以劳动教养。

  据介绍,目前北京市共有涉及旧货、二手车交易业务的市场239个,其中大部分缺乏有效管理,对出售物品来源和出售人身份信息不能进行有效监察。自去年11月部署开展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专项行动以来,警方已经打掉涉嫌销赃的违法犯罪团伙70个,取缔无照经营摊点570余个。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卢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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