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安徽政协副主席王昭耀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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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3日14:28 新民晚报
本报讯济南消息:昨天,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一审宣判,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王昭耀死缓。
法院查明,1991年2月至2005年2月,被告人王昭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个人和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44人或单位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04万余元。王昭耀另有近650万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合法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