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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收网捞"大鱼" 我省抓获经济嫌犯460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6:10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夏晶 通讯员王昕 向卫国 实习生王丽 黄晶)60天内,抓回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460名,挽回经济损失7500余万。自去年11月起,全省经侦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其抓捕对象都是近年来公安部、省、市挂牌督办案件和政府交办案件的在逃经济嫌犯,这其中很多人都极有可能携巨款潜逃。

  在追逃行动中,各级经侦部门加大警力和经费投入,截至本月12日,共破获各类经济案件411起。女会计挪用公款40余万

  43岁的刘某于1987年至2001年期间,曾担任浠水县某信用站会计。2001年初,刘向单位请假,此后再未出现。去年10月,浠水县信用社查出刘涉嫌挪用资金40余万元,遂报案。

  去年12月3日,警方获悉刘潜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发现住在乌鲁木齐河南东路北三巷的刘腊梅极有可能就是刘某。

  为不打草惊蛇,专案组让当地管段民警先出面与“刘腊梅”接触。同月5日,管段民警传来消息,“刘腊梅”即是网上逃犯刘某,专案组人员迅速将其抓捕。

  经过审讯,刘对当年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3男子“修高速”诈骗30万

  2005年10月,长阳经侦部门接受害人张某报案,称陈某、游某、杨某三人利用施工协议,以转包沪蓉西高速公路工程名义,诈骗现金30万元。

  长阳经侦大队于同年11月2日立案侦查。经审查,2005年6月,浙江温州人陈某、游某通过别人介绍,认识了巴东人杨某,要杨某在沪蓉西高速公路上介绍工程。

  在明知杨某手上无工程的情况下,陈某、游某授意其私刻“泸州七建沪蓉西高速公路第七合同段项目部”公章,与陈某签假的施工合同,后陈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受害人张某,并以要工程介绍费为由,诈骗现金30万元。

  去年11月,长阳警方发现陈某在北京,在北京警方的配合下,将陈某(男,49岁)抓获。

  目前3嫌犯均已到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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