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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钱时参保10万要取钱得交6000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1:04 城市晚报

  ■记者 刘士超/报道

  本报讯 “我想取出10万元的存款,储蓄所却让我交6000元钱。”11日,长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反映此事。记者采访得知:去年11月份,李女士到储蓄所存钱,窗口营业员向她介绍了一种可以分红的险种,她于是把这10万元钱投入保险,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期限没到想取钱的话,需要交纳管理费。

  李女士:营业员说保险是赠送的

  昨日,记者见到了李女士,她手中拿着一个存折。记者看到在这个存折上面有10万元的存款记录。李女士对记者说,去年11月26日,她来到长春一家银行的分理处,想存入10万元人民币。在窗口处,该分理处的营业员对她说,如果把这些钱投入到人寿保险,既有分红还能得到一份保险,分红钱就相当于银行的利息。李女士说:“当时我问了保险用不用花钱买?营业员说,这个保险是赠送的。”李女士签了字后,营业员给了她这个存折,还给了她一份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保险合同书。记者在李女士手中看到这份保险合同,上面写着“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期5年”等字样。

  李女士对记者说,前几天她家急用钱,她想把这10万元取出来,当她拿着存折来到该银行分理处取钱时,营业员告诉她,这钱取不出来,想取的话,得交6000元的管理费。

  银行:代办保险是我们的正常业务

  记者找到了这家银行分理处主管存款的大堂经理,她说:“我们窗口营业员肯定不会说保险赠送的话,因为有点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说的,营业员也没有误导李女士,当时营业员向她介绍时,说得清清楚楚,让她自主选择是存入银行,还是参加保险,最后是李女士自己签字参加保险的。”

  这家银行分理处的上级单位办公室的胡主任对记者说,银行代办保险的业务是经过

证监会允许的,李女士已经签了合同,所以得按合同办事。该办公室的另一名工作人员说,就他们所了解到的情况,李女士家并不急于用钱,她取出钱后有可能投入另一种回报高的投资方式,她现在想取出钱,属于违约,交管理费实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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