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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台整体性规定保护华侨权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1: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杭州一月十三日电(柴燕菲陈瑜)对于大部分华侨来说,拥有护照却没有中国居民身份证会碰到不少麻烦,小到在中国国内银行开户都麻烦。如今,浙江籍华侨却能拿着护照到该省开户。 今后,在中国浙江有监护人的浙江籍华侨子弟到该省中小学校读书,将享受与当地居民一样的待遇,不仅不用交赞助费,还可享受义务教育。 这只是刚颁布的《浙江省华侨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给华侨权益保护带来实惠的两个例子。这个“规定”是浙江省政府依据中国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该省实际制定的保护华侨权益的地方性规章。 该“规定”共二十四条,在征求了浙江省二十三个省直部门意见后最终出台。“规定”第一次对华侨在浙江省的政治权益、经济财产权益、人身权益、教育权益和其它方面的权益提出政策性规定。这也是中国首个整体性对华侨权利进行保护的规定。 除了加强维权政策研究和法规建设,浙江省重视对在该省投资兴业的侨商及其侨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去年三月,浙江省侨办在国内率先组织成立了“浙江省为侨资企业服务律师顾问团”,目前已在该省十一个市为一百一十六家侨资企业或投资商提供法律咨询巡回服务。除对企业提出的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外,该团还对企业的共性问题提出了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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