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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跪请医院担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1:55 北京晨报

  西安一产妇疑用“堕胎药”致胎儿死亡

  晨报西安专讯 西安产妇吴女士住院后,经查胎儿存活正常而待产,保胎治疗一周。去年11月21日实施剖腹产手术,但产后孩子就死亡,吴女士也被切除了子宫。患者质疑,医院使用的“米索前列醇”不是保胎药而是堕胎药。

  前天,产妇丈夫辛恒贵悲痛地向记者说,去年11月13日,35岁的妻子因羊水已破待产,住进西安天坛医院,经检查一切正常,随后医院一直进行保胎治疗。21日,医生拿来“米索前列醇”药,要求放在200毫升水中,每隔半个小时喝一次,当日10时许,妻子疼痛难忍,下午1时疼痛加重,但医生说时间还没到不要紧。21日下午4时40分,晚班医生来上班,妻子疼痛难忍,他再次向医生提出剖腹产,当日晚6时30分,妻子被推进手术室。8时10分,他被告知,婴儿死亡,9时30分,妻子被推出,但子宫已经被切除。

  辛恒贵认为,医院让妻子服用的“米索前列醇”的说明书明确写着产妇禁用,但医院违反规定给妻子使用。事发后,医院还让不明身份的人来恐吓他,也不让他复印病历。

  记者前天采访该医院院长时,辛恒贵突然冲进院长办公室,跪下让医院承担所有责任。该医院高院长解释说,他们采取措施得当,不应承担责任,且事发后每月给病人500元生活补助,考虑减免产妇2万多元医疗费用,并给予经济补偿。但患者家属不配合,反而扰乱医院秩序,这几天他们医院的病人明显减少。

  记者当日采访陕西省妇幼保健院有关专家,该专家认为,“米索前列醇”主要是用在促进子宫成熟、助产方面,但临床使用应十分谨慎。当日,西安市雁塔区卫生局、雁塔公安分局长延堡派出所介入调查。《华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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