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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违法记分分值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2:11 重庆晚报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安部近期发布的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调整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并加大了对重点车型和驾驶人的违法记分管理。

  在一次记12分的交通违法行为种类中,增加了“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和“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两种情形,将原部分项目予以降分或删除;在一次记6分的交通违法行为中,增加了“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伪造、变造或不按规定使用机动车号牌”、“驾驶运送危险物品车辆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5种情形;此外,还对一次记3分、2分和1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个别调整。新规定将于2007年4月1日起实施。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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