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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停收燃气初装费营运商要求暂缓遭拒绝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2:58 重庆晨报

  本报广州13日消息广东管道燃气初装费取消的政策已经出台,相关配套细则却没有下文。12日,广东省物价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称运营商要求暂缓执行被拒绝。

  广东省物价局表示,2006年12月26日之前所签购楼合同中规定收初装费的,照样收;已收费用,不退还。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的解释,今后实行两部制气价的城市,用户当月即使没有使用管道气,还是要交容量气价,类似电信的月租。据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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