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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不明二手手机电脑可能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4:21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北京消息 据《竞报》报道,今后北京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电脑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做详细记录,凡是明确有收赃嫌疑,拒不交待收购来源和身份、住址等,一律予以刑事拘留的高限处罚。

  12日上午,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城管局联合召开“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加强行业管理动员部署大会”,警方将从即日起至年底逐步完成对旧货市场经营秩序的管理,以遏制侵财违法犯罪活动,打击收销赃、无照经营、场外游商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目前北京市手机、电脑、自行车、贵重金属、电缆、机动车等6类物品及其所涉及的易成为收销赃渠道的旧货业、典当业、废旧金属收购业、二手机动车交易行业等四类行业被警方定为重点目标。废品收购人员、二手手机交易人员、出租房房主是警方监控的三类重点人员。

  市场内各摊位在收买手机、电脑等旧货时,要首先查验出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和物品的合法来源证明,然后填写交易登记单统一报送市场治安办公室,在旧货正面明显部位粘贴“登记标志”,未贴标志的,不得在市场内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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