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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校园赢得群众满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5:00 深圳商报

  建设和谐校园赢得群众满意

  市纪委领导肯定罗湖校务公开经验

  深圳商报记者王斗天贾少强通讯员陈冬平

  【本报讯】1月12日下午,罗湖区在翠竹小学召开教育系统校务公开经验交流会,深圳市纪委副书记孙大卫等对该区校务公开的经验和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

  罗湖区委、区政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在全区60余所中小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该区翠园中学、笋岗中学、翠竹小学、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和鹏兴实验学校等进行的有益的探索及其成效,得到200多名与会者的一致好评。罗湖区较早制订了《罗湖区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和《罗湖区中小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评估指标体系》等制度以及《罗湖区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使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区教育局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

  区教育局将招生计划、学区划分、学位申请程序等公之于众,实行阳光操作。高中学校严格执行招收择校生“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的”三限政策,所有择校生的择校费全部纳入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阳光收费,专款专用。

  通过实施阳光工程,特别是校务公开,罗湖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自觉参与学校管理的热情更加高涨,全区系统权力运行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罗湖区还被评为“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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