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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出城市节水新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7:27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济南1月13日电今后,山东所有的新区建设,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回用水管网;设区城市基本完成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并要实行阶梯式水价。山东省政府12日下发通知,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推广再生水利用,实施污水资源化,山东省规定,今后,所有的新区建设必须同步配套建设回用水管网。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店、公寓、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等建筑,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日用水量超过200立方米,或居住人口超过3000人)的居住小区,必须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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