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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城民校开办资金门槛提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7: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月13日讯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获悉,济南市将严格民办学校准入条件,提高开办资金标准,中等以下非学历学校提高为20万元,非学历高校等提高为50万元,同时严防民办学校资金账户“空壳化”。

  据了解,济南市重新修订的《济南市民办学校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提高开办资金标准,中等以下非学历学校由原8万元提高为20万元、非学历高校以及原已租赁校舍设立的中、初等学历教育学校开办资金明确为50万元。

  严防民办学校资金账户“空壳化”,实行办学资金承诺监管制度。凡租赁校舍办学或校舍产权不在学校名下者,其注册资金的50%以学校承诺书形式存入审批机关认定的银行专户,本金及利息属学校所有,其使用受审批机关监督。同时,每年招标委托中介机构,对民办学校逐校进行财务审计,年度检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取消办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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