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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违规减免车辆通行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7:58 大众网-大众日报

  本报济南1月13日讯记者今天从省交通厅了解到,为落实交通部集中治理违规减免“特权车”、“人情车”车辆通行费的通知精神,省交通厅对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力争从2月份起全面杜绝特权车人情车违规减免通行费现象。

  从2006年12月26日起,全省各收费公路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本单位减免车辆通行费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提出清理整顿建议并上报省交通厅。目前,我省享受通行费减免车辆的范围:一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规定的5类车辆,包括军队、武警车辆,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理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的制式警车,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的车辆,抢险救灾车辆,绿色通道车辆。二是国务院及部委规定的运输禽类及其产品车辆。三是省级人民政府行文规定的4类车辆,即住鲁院士车辆、免公路养路费同时免普通路桥通行费车辆,对高档客车减免通行费车辆,抢险救灾及进出青岛、烟台、威海、日照港运输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车辆。

  省交通厅财审处负责人介绍,调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省交通厅将会同省财政、物价等部门,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确定今后我省收费公路减免通行费车辆目录,报省政府同意后执行。据了解,目录确定后,交通部门将统一印制明细表,分发各收费站,作为收费工作人员执行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操作依据。凡是在公布明细表范围之外的车辆行驶收费公路时,均应按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省交通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清理和依法收费情况进行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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