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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民工案件力争节前执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8:00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省高院提出具体措施

  本报讯 (聂敏宁记者高云君)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0日就开展“农民工维权”专项执行活动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受理的涉农民工案件在春节前及时执行。

  这些措施包括:

  ———成立维护农民工权益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实行执行局长责任制。

  ———在对过去受理的涉农民工执行案件进行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出当前应当抓紧执行的案件,力争在春节前执结;对一些拖欠数额大、一时难以全部执结的案件,要千方百计在春节前先执行一部分,以解农民群众燃眉之急。

  ———对新近产生的、提出执行申请的农民工维权案件,包括春节期间提出执行申请或反映执行线索的案

  件,都要及时受理和执行。———对审判部门发出支付令或先予执行裁定并移交执行部门的案件,要及时执行。

  ———对涉及国家机关的拖欠农民工款项的案件,要及时商请所涉机关积极筹措资金兑付,最基本的也要保证兑付工资部分。

  ———对确有生存困难的少数农民工,案件因客观原因导致执行不能的,要及时运用各地已经建立的司法救助基金,给予适当救济。

  ———已经执行到的款项,要尽可能直接发给农民工,减少中间环节,防止挪用和截留。

  ———执行中的重大疑难案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陪审员到现场见证和监督执行。

  ———执行人员要守住“三条底线”———绝不乱执行,绝不懈怠执行,绝不沾染与案件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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