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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门店霓虹灯不亮被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8: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周逸梅)昨天,丰台卢沟桥乡城管分队对辖区范围内12条主要大街门店的霓虹灯进行了检查,发现有4家门店装饰霓虹灯有断亮的现象,将依法对其作出罚款500至5000元的处罚。

  丰台卢沟桥乡城管分队在巡视检查时对各商户安全、合理使用霓虹灯提出了要求:一是发现霓虹灯有局部不亮时,在未修复前停止使用;二是遇有雨、雪天气,为了防止电器短路,建议不要使用;三是使用霓虹灯要设专人负责,发现断亮现象及时维修,保证霓虹灯亮的完好。执法人员对霓虹灯断亮现象较严重的4家商户发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将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0至5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周逸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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