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工人扔扳手伤人被公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8:25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刘甲 通讯员于韦)昔日工友因琐事发生争执,高某为泄愤将一把扳手顺势扔向身后,正好砸中与他争吵的工友崔某头部。近日,高某因过失致人重伤罪被石景山检察院提起公诉。

  2005年11月3日上午9点半左右,高某在机械厂干活时和工友崔某因工作量轻重发生争吵。工友们将二人分开后,高某右手拎着一把干活用的12寸扳手,一边说“这活没法干了”,一边将扳手朝身后扔去。

  结果扳手正好砸在崔某的头上,崔某虽然戴了安全帽,但经鉴定,他仍然被砸成开放型颅脑损伤等。之后,高某赔偿崔某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38000元。检察机关认为,高某将扳手扔向有人的方向将人砸成重伤,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记者:刘甲 通讯员于韦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