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涉及群众利益的公共事项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8: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3日讯 (记者邱大军)昨天下午举行的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联席扩大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建设,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等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事项,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等价格调整、标准及有关事项,都要公开。

  会议透露,今年,省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将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行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利益得到切实保障。县乡也将就农村基层单位和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农民群众的利益得到切实维护。

  会议要求,乡镇政务公开要结合村务公开一起抓,重点公开乡镇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职责、政策法规、重大事项、各种补贴、财务收支、扶贫救济、计划生育、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土地承包转让、农业科技服务、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监督电话等内容。

  会议还传达了全国政务公开理论研讨会精神,具体部署了今年的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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