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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把尺子"考核国企老总任期内业绩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4:03 国际在线

  国际在线消息(驻北京记者黎政祥 通讯员郭尽辉):从现在起,北京市在对国有企业负责人用“四把尺子” 考核其任期内的经营业绩。在1月8日举行的北京市国资委年度工作会上,国资委主任熊大新与首旅集团、城建集团、北汽集团等13家企业的负责人正式签订了2007年—2009年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

  在签约仪式上,侯子波副主任代表市国资委进一步阐述了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任期内经营业绩办法。他说,经过三年的实践,业绩考核的积极作用初显。一是考核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得到大多数企业的认同和支持。考核标准也实现了由“一把尺子”向“四把尺子”的过渡,把考核企业分为一般竞争类、综合投资类、城市公用类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四大类,针对不同的行业特点,逐步实现“同一行业、同一尺度”,使考核的导向作用更加明确。二是初步建立了“考核与分配相一致”的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企业负责人薪酬按照“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原则实现了有增有减。三是有效地控制了企业负责人自定薪酬,薪酬水平增长过快的问题。四是有效地控制了企业之间横向比较水平参差不齐、差距悬殊,企业内部纵向比较差距过大的问题。五是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与北京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国有企业发展现状相适应。

  据了解,2006年北京市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年内分两批与15家企业负责人签订了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截止目前,签定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企业达33家(次)。初步实现了年度业绩考核与任期业绩考核相统一,任期业绩考核与经营发展规划相统一,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适应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工作体系,初步搭建起国企负责人激励约束机制。

  经缜密研究,今年北京市国资委对国企负责人的业绩考核,将采取更为科学合理的实施办法。一是完善考核目标值确定机制。建立业绩上、薪酬上,业绩下、薪酬下的浮动机制。凡是目标值低于前三年实际完成值的平均值和低于上一年实际完成值,则考核结果原则上不得进入A和B级;如低于两项中的其中一项,则考核结果不得进入A级。二是完善价值创造机制。探索将经济增加值(EVA)等绩效管理方法应用企业业绩考核的实践, 2007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将选定5家企业进行EVA值试点。目的是不断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股东回报意识和资本成本意识,让企业更多关注企业价值创造理念,综合考量资本的使用效率。三是继续完善分类考核机制。探索将“四把尺子”向“多把尺子”的过渡,对一般竞争类企业进行细分,努力实现“精准”考核。四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研究制定《北京市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境内上市公司实施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指导意见》和研究一级企业对所出资企业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逐步建立起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约束体系。

  北京市国资委副主任侯子波代表市国资委要求,签订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的企业,按年度分解指标,狠抓落实。他说,2007年度各企业业绩考核责任书将在会后签订。2006年企业负责人薪酬力争在2007年春节前按快报以一定比例进行预兑现,待决算完成后完成全部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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