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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法院新立案大厅启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23:20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陈宇航 通讯员 李思报道 从今天起,到朝阳法院立案的当事人将能在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里进行立案申请。

  新立案大厅设在位于朝阳公园南路甲2号的朝阳法院办公大楼一层,立案窗口增加到6个,基本上能满足高峰时期的立案要求,并设有庭长接待窗口。

  朝阳法院负责人介绍,立案大厅的当事人等候区由原来的30平米增加到了280平米,等候座椅也增加到54个,为当事人提供了一个舒适的立案环境。同时,新立案大厅专门从当事人角度考虑,增加了一些人性化的便民措施,如当事人查询触摸屏,当事人可以在此查询与立案有关的信息;7张供当事人书写材料的办公桌;字迹清晰的大厅展板,告知了当事人有关立案流程的规定;独立的卫生间和饮水机、一次性纸杯等。

  新立案大厅正式投入使用后,还将增设工商登记网络信息查询、材料复印等服务,方便来朝阳法院立案的当事人。此外,记者还了解到立案大厅办公条件的改善也为朝阳法院在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诉前和解工作创造了条件,据悉,朝阳法院拟为诉前调解工作开辟专门的办公区域。

  新的立案大厅主要办理各类民事案件的立案手续、商事案件的立案以及全部执行案件、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刑事自诉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的立案仍在位于原朝阳检察院旧址的立案接待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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