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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独生子女费可到街道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8:35 京华时报

  李女士反映:我是河北人,爱人户口在北京。我家孩子今年10岁,我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直是由单位发,但我爱人在孩子出生前就失业了,一直没找工作,所以从没领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知道北京失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能不能领,如果可以领,在哪里能领?

  回复: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解释,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每月发给10元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奖励费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发至其独生子女满十八周岁止。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发放渠道为: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根据李女士家的具体情况,李女士爱人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可以到其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领取。本报记者 张晗

记者:张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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