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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出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8:45 南海网-海南日报

  本报海口1月14日讯 (记者卓上雄)据新出台的《海口市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海口市将对公交车、出租车的服务质量等按年进行考核,同时实行分级管理,凡不符合要求者将被责令整改乃至吊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这是记者今天从海口市交通部门获悉的。

  据规定,海口将按年度对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考核结果将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质量信誉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级别,分别用AAA级、AA级、A级和B级表示。

  考核实行计分制,总分为1000分,加分为100分。在考核总分中,运输安全指标为300分、经营行为指标为200分、服务质量指标为200分、社会责任指标为150分、企业管理指标为150分。

  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不合格):发生一次死亡7人以上的特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污染责任事故的;发生一次特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考核总分和加分合计低于600分的。

  该规定明确,公交、出租汽车客运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核为A级的,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进行1—6个月的整改。整改结束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将由许可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海口市交通主管部门在实施公交、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时,可将企业的客运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重要条件。如两个公交客运企业同时申请同一新增公交线路经营权,在都符合许可条件的前提下,许可机关应当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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