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综合治理考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06 金羊网-新快报

  最高法出台重大措施解决执法难

  新快报讯(钟欣)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将法院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的意见》(下称《意见》),加大了执行工作的力度。

  据称,这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又一重大措施。

  这一《意见》指出,各地要充分发挥综治基层组织群防群治的网络优势和领导责任制的激励约束优势,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建立基层协助执行工作网络,多管齐下,进一步推动执行难问题的解决。

  《意见》强调,对于政府部门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非法干预执行工作的行为,应视其后果,在考核中给予负面评价。对逃避、阻碍、干预及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单位,不得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抗拒执行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地方、单位及部门,或者因违法执行,造成严重不稳定因素的法院,要实行责任查究,直至实行一票否决。中央综治办已决定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从2006年开始的执行工作纳入考核范围。

  该《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重视和支持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坚决克服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非法干预,切实解决执行难,促进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切实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必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倩茹/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