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 不得停靠船只从事捕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36 汉网

  汉网消息 (记者金涛通讯员鄢祖海罗巍)今年,长江、汉江的所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取水口上下游各100米内)不得停靠船只,不得从事捕捞、种植等活动,防止水源被污染。12日,市环保局宣布,今年环保执法行动将加大对水环境的保护力度。

   去年的调查显示,我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总体保护较好,但部分水域仍存在污染问题。今年将督促武昌造船厂、余家头长航船舶检修基地等停靠船只的码头搬迁,整治区域内的水上捕捞和岸边种植行为。另外,对二级保护区内的文昌河、琴断河排污口和慈惠油码头、巡司河排污口进行治理。

  执法人员还要调查与监测300多个村级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现状,推行治理试点工作。

  此外,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内要关闭现存的排污口,取缔养猪场、小造纸厂等污染企业,建成落雁景区湿地;木兰湖周边8家度假村限期治理污水,超标的一律关停;加大对汤逊湖、南湖的综合整治,从严审批沿湖建设项目,搬迁或取缔养猪场等污染源,禁止湖边住宅等产生的生活污水直排湖泊。

  今年还将加速远城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尽快建成汉阳黄金口、汉南纱帽、江夏纸坊、新洲阳逻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