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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麻阳2名人大代表两年缺席人代会被终止资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0:03 正义网-检察日报

  2006年12月26日,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作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以下文内简称《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终止两次无故不出席人代会的李云松、杨再华县人大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这两名代表为何连续两年无故不参加县人代会?该县人大常委会又为何对此动真格的?1月8日,记者电话采访了有关人员。

  【事件回放】

  两名代表:两年无故不出席人代会

  2006年11月下旬,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对该县第四届人大代表异动情况进行审查时,发现该县郭公坪乡选区的李云松、栗坪乡选区的杨再华在参加了2004年该县人大四届二次会议以后,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已连续两年无故不出席县人代会。

  据了解,2003年至今,该县共召开4次人民代表大会。每次开会前,该县人大常委会都将会议召开日期,通过当地电视台向社会公告。由于山区居住分散,并非家家都有电视,为确保会议通知到位,该县人大常委会还通过乡镇人大将会议书面通知发给代表本人。

  栗坪乡人大主席向光彬告诉记者,杨再华当选该县人大代表时担任着栗坪乡栗坪村村主任,因为家中生活困难,他想外出打工,遂于2004年该县人代会后向栗坪乡政府递交了辞职报告,但未获批准。而就在这一年,杨再华在村主任换届选举中落选,于是他举家外出谋生,从此杳无音信。

  2005年和2006年该县两次人代会召开前,该县人大常委会均让向光彬设法通知杨再华回家参加会议。向光彬通过走访栗坪村村支部书记杨荣和杨再华的弟弟(其父母早亡),探寻杨再华的下落,两人每次都说不知道其下落,也没有任何联系方式。

  “李云松出生于1962年,当选县人大代表时担任着郭公坪乡川严坪村党支部书记,后来他因为生活作风问题,受到乡党委的纪律处分,并被撤销村支部书记职务。再后来,他就离开了川严坪村,从此杳无音信。”郭公坪乡人大主席张斌告诉记者。

  据张斌介绍,川严坪村是郭公坪乡面积最大的山村,共有1200多人、12个自然组,居住分散,交通不便,通讯不畅,如果通知12个组的组长开会,得从早晨6点钟跑到傍晚6点钟。即使这样,2005年和2006年该县人代会前,张斌都跑到川严坪村,找到李云松的父亲(该村老支部书记)说:“你儿子作为人大代表,参加人代会履行代表职责是其法定义务,一定想办法让他回来开会。”李父一直说:“不知道他在什么地方。”打听其他乡邻,也都说不知道。

  人大常委会:决定终止不作为代表资格

  2006年12月12日,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专题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异动情况的审查报告”。报告称,由郭公坪乡、栗坪乡选出的县人大代表李云松、杨再华,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连续两年未参加县人民代表大会。

  主任会议讨论时,分管选举任免联络工作的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尧舜说:“根据《代表法》第四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李云松、杨再华两人的行为,表明他们已经不珍惜人大代表的神圣职责,不愿意履行人大代表的法定义务。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郑德清毫不客气地说。

  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毅刚认为:“2007年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即将开始,如果不及时对这样的情况作出处理,将会影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严肃性。”

  “连人代会都不参加,这样的代表怎么称职?怎么能维护选民的利益?”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张可宏的发言引起了大家的共鸣。

  经过充分讨论,最终主任会议形成了初审意见:依照《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依法终止李云松、杨再华两人的县人大代表资格,并报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

  2006年12月19日,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主任会议的初审意见,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李云松等两名县四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决定》,并在该县电视台发布第9号公告。该公告的内容为:

  郭公坪乡选区县人大代表李云松、栗坪乡选区县人大代表杨再华连续两年未经县人大常委会批准,未参加人代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经2006年12月19日县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终止李云松、杨再华县人大代表资格。特此公告。现在,麻阳苗族自治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共有187名。

  2006年12月26日公告期满,该决定生效。

  【专家观点】

  打破“终届制”有利于人大制度建设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莫于川

  由于两年无故不出席人代会,湖南省麻阳苗族自治县李云松、杨再华两名县人大代表被该县人大常委会终止代表资格。此举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和标本意义,其在彰显人大监督日趋刚性化的同时,也对如何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

  从我国目前人大代表履职状况来看,绝大多数代表能自觉履行职责,为民代言。但由于代表履职监督机制尚不健全,少数代表履职缺乏动力,产生了当好当孬一个样的错误想法。他们有的对选区百姓的利益漠不关心,有的对参政议政不感兴趣,有的甚至连人代会都懒得参加。

  人大代表不参加人代会,其实质是不作为,是对自身职责的漠视,是对人大会议的漠视,更是对选民意志的漠视。对这种现象,一些地方人大往往“碍于情面”,对无故不出席会议的代表多采取“劝辞”或口头说说了事的温和方式处理,甚至连“劝辞”都找不到对象时仍不能下决心依法终止其代表资格,长此以往,不仅损害了人大自身的形象,也不利于人大制度的建设。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动真格”的做法,打破了一些地方事实上存在的代表“终届制”现象,将依法终止代表资格与代表主动辞职等制度相结合,有利于监督代表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有利于人大代表走出“只有违法犯罪,才被终止代表资格”的误区。

  依法终止不履职人大代表资格,既是法律要义,也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希望麻阳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的做法今后不再成为新闻,而成为人大制度建设中的一种常态。

  【各方评说】

  动真格比“劝辞”管用

  该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一经公告,即产生了强烈的社会反响。该县人大一位工作人员坦言:“由于某些原因,一些人大代表不出席人代会的情况并不少见,虽然法律对此作出了刚性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各级人大‘碍于情面’多采取较为温和的‘劝辞’方式,我县人大这回是动真格的了。”

  这位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终止李云松、杨再华县人大代表资格后,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进行了公告,并通报了全体人大代表。目前,该县人大常委会已经以文件的形式通知了二人所在团组及其原选举单位,为下一步补选代表作好准备。

  “人大代表必须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履职活动,这是法定的义务,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参加人代会,就应该终止其代表资格,但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该县人大代表刘恩会觉得,县人大常委会终止两位不作为代表资格的决定非常正确,但他特别强调“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

  对此,该县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回应说:“很慎重。从酝酿到作出决定,每一个环节都经过了认真考虑和研究,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进行。”他介绍说,事先他们通过走访两名人大代表所在的团组,掌握了其参加代表活动的情况,并到原选举单位调查了他们联系选民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形成综合材料,提交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审查。之后,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了“终止两名代表资格的建议”,交由主任会议进一步研究讨论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再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该县人大常委会终止不作为代表资格的做法,得到了广大选民的认可。当郭公坪乡人大主席张斌将李云松被终止代表资格的事情告诉川严坪村村民时,村民们抱怨:“作为县人大代表,竟然外出不归,连该开的会也不参加,说起来我们都感到脸上无光!”

  张斌不无遗憾地介绍,川严坪村是少数民族村,村风纯朴。由于该村人多地盘大,交通、通讯不便,管理起来难度较大。李云松工作能力较强,在位时工作抓得不错,当选人大代表时,乡政府和选民对他也是寄予厚望的,不想他却辜负了大家的信任……

  在栗坪乡栗坪村村民代表大会上,栗坪乡人大主席向光彬刚通报完杨再华被终止人大代表资格的消息,与会村民就纷纷说:“不为老百姓说话,不给老百姓办事,这样的代表要他何用?”向光彬也认为,人民代表是人民选的,自然应该

为人民服务,应该成为人民的忠实代言人,不能成为荣誉代表、挂名代表。

  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滕树伟尖锐地指出,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是代表人民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不仅有荣誉感,更要有责任感,未经人大常委会批准,擅自不出席人代会,这种放弃和不履行职责的行为是“不作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不仅有负选民,而且严重影响了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终止不作为代表资格,说到底是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尊重,是对选举法的尊重。此举在彰显政治文明的同时,也给那些不作为的人大代表敲响了警钟。

    作者: 翟兰云 胡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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