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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舆论监督奖”遭质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1:1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综合新华社电 媒体记者采写湖南郴州的舆论监督报道,不但有可能得到“舆论监督奖”,还有可能被授予郴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1月11日,中共郴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向所辖各县市、区及市直机关单位等转发了市委宣传部《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专门奖励主动把舆论监督线索交给郴州调查处理或通过舆论监督对郴州工作产生重大推动作用的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对促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记者”,市委宣传部建议郴州市政府授予其“荣誉市民”的称号。

  郴州市委书记葛洪元表示,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对一个地方发展很重要。郴州市委、市政府支持设立“舆论监督奖”,其意在以“更加开放的思维、更加开明的态度”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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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评论指出,郴州既然想通过媒体记者提供的线索及早发现问题、改进工作,为何不奖励更熟悉情况更容易发现问题的本地媒体记者,而只限于“中央、省级媒体记者”?因此,这种做法被人怀疑可能是在通过“远交近攻”达到变相抵制舆论监督的目的。

  2006年的郴州,算是个新闻“高发地”。可惜,官场地震,是外省媒体率先披露:“碧利斯”导致的洪灾,隶属郴州的资兴涉嫌瞒报死亡人数,又要劳中央媒体千里迢迢赶去揭露。这回出台“监督新规”,专门奖励的仍是“中央、省级媒体”。恐怕若再出了类似事件,即便当地官员很大度地要“颁奖”,最熟悉郴州情况的本地传媒,大约只能旁观人家来“领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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