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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拟实施垃圾费与水电费同时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2:38 江南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卢志军 胡骅) 昨日,记者从物价部门获悉,为提高垃圾处理费征收率,江西省拟实施将垃圾处理费与水电气费同时收取。同时,该省今年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实行差别电价政策

  为推进电力价格改革,江西省将在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的地区开展竞价上网,并鼓励用电企业与发电企业双边直接交易。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按照补偿发电成本、使投资者获得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上网电价,并优先上网。

  同时,落实差别电价政策,对差别电价中淘汰类、限制类企业加价的规定。

  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江西省今年将重点推进污水处理费的改革。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个设市城市(县级市)中,只有10个设区市开征了城市污水处理费。今年江西将继续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

  今年江西省将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和征收方式的改革。为提高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减少垃圾填埋,要提高垃圾处理费标准。垃圾处理费标准要能够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成本,并使清运和处理垃圾的企业合理盈利。

  在垃圾处理费征收方面也将进行改革,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电费、燃气费同时收取,以提高征收率。

  鼓励利用垃圾发电

  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江西省将鼓励企业利用余热、垃圾、煤矿瓦斯、煤矸石等进行生产,对这些企业发电供热,将给予鼓励性价格政策。

  同时,在煤炭方面,要设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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