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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食品可查封扣押停售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4:28 新民晚报

  9:30上午首家报道

  据新华社北京上午电(记者刘浦泉)《北京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今日正式对外发布。一旦出现10人以上死亡病例,可启动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Ⅱ级)应急预案;如果超出北京市处置能力,可启动特别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I级)应急预案。

  北京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的这一应急预案,按照危害程度、扩散性、社会影响和应急处置所需调动的资源力量,将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对应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级别预警。其中,蓝色和黄色预警信息由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发布或取消,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由北京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或取消。

  应急预案规定,预警信息发布后,农业、商务、工商、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应当立即作出预警响应,做好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发布、宣传与相关情况通报工作,密切跟踪事件进展情况,依据事态变化情况和专家组的建议,适时按程序调整预警级别,确保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对于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可以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控制措施,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据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应急预案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流通、消费等环节突然发生,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与食品及其相关产品有关并造成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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